发布单位: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招聘岗位:临床各科室工作人员,放射科、超声科工作人员,中医科工作人员,精神卫生科工作人员,内科工作人员,外科工作人员,眼科工作人员,耳鼻咽喉科工作人员,急诊科工作人员,病理科工作人员,口腔科工作人员,麻醉科工作人员,中药房工作人员
工作地点:温州
职位数量:13
招聘人数:37
报名截止日期:2025-02-13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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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浙江省泰顺县2025年面向医学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37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第1号)
公告详情:
为适应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2025届医学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3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名额3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等见《2025年泰顺县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已被泰顺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
(3)与我县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
(10)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规定的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人员;
(12)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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